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

好忙好忙好忙,幸好轉了新工,不然這麼忙還真是應付不了。

皇女狗狗的醫療費處理好了,埋單近萬五,而善款還有剩餘,所以我捉了兩隻毛囊蟲狗狗下山醫治,這是其中一隻。神奇嗎?是同一隻狗啊!只是整容前及整容後的分別。

 
然而山上還有很多傷病狗,如果有心幫忙,可以捐款到我戶口,所得善款必定用在流浪貓狗身上。

除了這些,前陣子我還拾了一隻重病貓,我說如果醫好後會收養牠,可惜牠撐不過,在醫院第二天就去世了。我不忍心,火化後帶回家中安置,算是有家的孩子。

好了,不說這些,來說說開心事,我過幾天結婚了。

一直說結婚只是簽個名而已,真的,我連衣服都未有空去選,如果來不及,就穿牛仔褲去。父母我也沒叫去,只是找了個朋友和弟弟做證婚。如果不是必須要有兩個證婚人的話,我還不想麻煩別人。

我跟朋友們說,結婚只是小事情,我不明白為甚麼別人堅持為一天的面子勞民傷財。聽朋友說她剛巧有位親戚跟我同日結婚,不同的是他們的婚禮籌備了三年、秏資五十多萬。我聽了,只覺不可思議。

朋友說也許有問題的是我,這是大日子啊!好吧好吧,我得承認,其實我也不算裸婚,至少我收了龍鳳金鐲子四對,金粒一枚,還是金項鏈兩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