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8月13日星期一

前陣子,洪忽然傳了條短訊問我,有打算結婚沒有。當時我沒想好怎樣回他,於是擱置下來。幾天後,我想好了回覆的說話,我說,我正在忙著呢,壓根兒沒想這事。我想可能趁三十歲前去一趟國外打工,或者是讀個動物傳心的課程。

婚姻,於我只是其中一個很小很小的環節。我不是個不婚主義者,但在可以選擇先後次序的情況下,這個行動沒有迫切的必要。又或者這樣說,我很早已經沒有結婚的憧憬,因為我知道我骨子裡藏著些壞因子,我不想傷害別人,但有時候卻難免別人因我而受傷。

再說,我這樣回答,並不是藉口。我的確很渴望做更多的事,可以有點不一樣的,不為名利,也不為玩樂,我只是想為有我的世界多留些甚麼。人多活一天不長、少活一天不短,匆匆數十年,要無憾於心,實在不容易。

2012年8月9日星期四

有個故事我很多年前從朋友口中聽過,偶然在博文上也有提及。那個他在分手後對她一直念念不忘,於是換了架新車,每晚在她樓下等她回家時偷看她,直至有一天,他看到了她身邊的另一個他。

小時候總會羨慕那個女子,身後有這麼一個人默默地守護著她。但經歷過一些事後,思想便轉變了,或者,每個人生命中都會出現過一個半個沉默的旁觀者,我們一輩子都不會知道這個人的存在,但同樣誰又能否定,在某年某日,曾經有一雙漆黑的瞳孔在為自己哀傷?

然而現在長大了,我倒慶幸過去不曾經歷過如此折騰磨人的事,要別人為自己勞碌損神,實在折福。人一生遇上的他很多,緣份卻太短,我情願大家能輕輕地走過去,即使沒有再見的一天,甚至從此佚失遺忘,但能夠無痛無憾地放下,是一種修來的運氣。

從前總是對一句話依依不捨的,說甚麼「愛上一個人需要一天的時間,忘記一個人需要一生的時間」,乍聽起來,格外浪漫。但細心想想,無論對你對我,何不造孽?這種緣份是沒意思的,為甚麼彼此還需要為一個再沒意義的人枉費心力,徒留餘恨。

2012年7月26日星期四

今天在街上看到很像他的人,雖然知道不是他,但心裡還是無意識地顫慄了一下,腦袋便自自然然浮出一些關於他的片段。我忍不住笑了,他不是個逗趣的人,但總是會說些甚麼窩心話讓我歡喜。然後想到,前陣子在面書裡看到他的更新,大概他的第二個孩子快要出生了。頓時笑容有點苦澀,感覺雞皮疙瘩的。

我慨嘆,我們都回不了去青蔥歲月,已經不會再為一顰一笑而心動不已。我不懷緬,也不感到可惜,或者我曾經的確愛過他,但已經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。有時候我總為自己的異常冷靜而驚訝不已,儘管分開是一件令人多麼難過的事,我卻一直願意相信我們彼此都能找到更好的選擇,縱然我知道我們不再會是朋友。

傷口是醜陋的,但換另一個角度看,或者也是一種魅力。傷痕累累也意味了我們在不知不覺中長大,練一身銅皮鐵骨,也許是逼不得已成就,又何不對自己大方一點,即使愛到最後一敗塗地,但人生沒有白流的眼淚。

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

前陣子在面書裡,看到一個轉發帖。上傳者是我朋友列上的一員,但我並不認識她,只知道她也是個愛護動物的人,多年來已收養了十頭流浪狗。

她求救,因為急著要搬屋,需要借錢。看到內容,原來業主突然收回單位,新居剛剛找到了,但上期押金之類的費用卻周轉不來。她要借的只是一萬多元,不多,但也不算少。我問她,甚麼時候需要?如果籌不夠會怎樣?她說,明天是交錢的死期,要是籌不到,之前所付的費用便被吞沒。

我再問她,真的沒有辦法了嗎?她只是答我,沒有了。我能夠想像得到一個女人仔拖著十頭大狗被迫遷的困窘,如不是真的想無可想,也不必向陌生人借錢那麼狼狽。而她的親人、朋友呢?我沒再問,然而大概也能想像得到是怎樣的一回事。我為她著急了,考慮了幾秒,我告訴她,我可借五千。

陸陸續續又有人表示可借錢給她,終於她籌夠了數目。我沒介意過真偽,我只是想,大不了也只是被騙去五千元,但我真心認為我需要幫助她,也值得幫助她。既然我能力可及,少去一趟旅行,便能救人於水火之中,為甚麼還要猶疑?

當然,我問她,打算怎樣還呢?她說,待舊屋帳目理清,便有餘額可歸還。我相信她,所以也沒再追問了。

一個月後,她冒昧地再問我多借三千。我知道搬屋總有些零零碎碎的費用開支,我也沒問原因,如數借出。

再一個星期後,她告訴我,商借的八千錢已存妥存回我戶口了。

說真的,那些錢我真的沒擔心過會一去不回嗎?當然不是,但衡量後,我情願冒這個險,也想好人相信世上還有好人,因為我同樣也先相信了世上是有好人存在的。

我要多謝這位仁人君子,讓我證實了這個信念是正確的。

2012年6月16日星期六

友說我變了,在這裡鮮再提及情事。我想,或者是刻意的吧,那段日子放下了舊博,重新另闢網誌,就是為了要發掘另一面的我。

感情,說多了,會膩。起碼在另一邊廂寫了四年,每個故事、每種心情都重重複複的。那種感覺,我明白,你也會明白,正如痛楚一樣,也許有一百萬個不同的形容詞,但其實感受,都如出一轍。

突然覺得我要長大了,我需要長大了,不想再活在細眉細眼的情節上。我承認,也許有些情感被麻目掉,但愛情就像歌詞所說的,洋蔥被一層一層地剝開後,其實淚沒有,痛苦沒有,就連甚麼也沒有。

鏡中花、水中月,人要學會自我陶醉,也要在適當的時候,自醒。很多時悲哀只是因為一個人的妄執,如果說自我折磨是一種生存的動力,那麼放過自己,便是活下去的條件。

我沒有變,我只是用另一個角度,去看我自己。

2012年6月5日星期二

無憾,我是十八萬之一。

對於廿三年前的事,我印象模糊。一直都知道這段灰色的歷史,但從來沒想過要走出來提起蠟燭。或者我只是自欺欺人地認為,人有權利牢牢銘記,也有權利不。「感受」這回事是很個人的,於是,今年我終於踏進維多利亞公園的球場,成就照片上小小的一點光。

不諱言,我站在台下,不純為悼念,更多的,我只是為捍衛僅有的自由而神經過敏。我在想,如果今年不來,也許,以後都沒機會再來了。

我們高歌,我們默哀,我們流著汗泛著淚喊口號,這就是自由,這就是香港。

離場後順著人流而去,在街上不斷有人在紅磚路上寫上心願。白粉筆一個傳一個,我接了,看到鋪天蓋地的「平反六四」、「毋忘六四」,我沉默了幾秒。

我寫下,我愛香港。

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

我也許是個不太正常的人,來到這個年紀,忽然閃過一個念頭,或者,我該不該擁有一個孩子?

不,我不是說結婚,或是生兒育女之事。我指的,是領養一個孩子,跟我姓。

大概在其他人眼中這是個很瘋狂的想法,甚至乎,十年前我壓根兒沒可能接受這種事。但當人經歷了人生百態,感受過世情冷暖,便會自自然然寬心釋懷。沒有甚麼事是不可能的,只要自己認為做得對,大可打開心胸挺起腰板去做。

是不是流著我的血,是不是遺傳我的DHA,根本毫不緊要。在這個父不父子不子的年代,一點血脈並不算甚麼,最重要的,是愛。

我只是個願意把愛分享給不幸者的人。原諒我這樣說,這不是誇耀讚頌自己的話,相反,在這個混世濁流,我的確沒本事力挽狂瀾,我只求在用我微小的能力,盡我為人的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