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


幾天前我結婚了,我在衣櫃裡找到一條在舊公司拿的白色長裙,穿上紅色外套,就這樣簽紙去。

而頸上的珍珠鏈,是臨婚前兩天買的。原先不打算戴甚麼首飾,但同事說,珍珠代表了愛情,因為珍珠是由兩片貝殼包裹孕育而成,好比婚姻。聽畢,就決定去挑一條。

原來結婚就只十分鐘的過程而已,連甚麼「疾病、貧窮」的獨白,其實都不需要。席上就只得我弟和舊上司到場證婚,拍了十多張照片,僅此而已。

幸好我還穿了一條裙子,而他,的確是恤衫牛仔褲結婚去。

我們把婚戒套在左手無名指上,是因為古羅馬人的傳統認為,左手無名指有條特別的血管直通心臟,稱為「愛情之脈」,代表最貼近心底的真愛。

我喜歡金色,所以我選了玫瑰金的對戒,環圈是波浪形的線條,表面做了切割面,還鑲了一顆小小的鑽石。我幾個月前已經買了,因為這種式樣並不常見,而且價格優惠。

他問我要不要串在項鏈上,怕幹活時弄壞。我說不用麻煩,壞了就再買一對。對我而言,指環只是一種裝飾品。

朋友都說,一眼就看得出他愛我比我愛他多很多。我想想,不否認。我說我從沒歸根究底,執子之手,再著眼於談情說愛便流於膚淺庸俗,兩個人要怎樣互相包容融合相處,才是費周章的。

年少總執著於「非君不嫁」的浪漫,而其實人大了才會明白這只是荼毒人心的謊言。人生悠悠數十年,遇上合適的Mr. Right 實在太多了,只是往往能夠結髮成伴的,都是命運使然。

想起每一個在我生命裡停留過的他們,緣深緣淺不是人力所能控制得了,但既然遇上,也不失為一串串美麗的誤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