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8月13日星期一

駭然發覺,除了供樓保險卡數家用貓糧,我最大的開支,竟然是捐錢。每個月我個人的消費不過一千幾百,但原來我捐的還要比我零用的多。

給動物的有,給人的也有。除了一些固定的助養計劃,每個月我總會挑幾個緊急個案或是獨立義工相助。這些錢說多不多說少不少,於我而言可能是幾件衫幾頓飯的數目,但對於求助者,卻是關係救生扶危的事。

我不願意說成是件多麼偉大的舉動,亦一點兒也談不上豐功偉德。我也只不過是個平凡人,跟普羅大眾一樣,我也有自己的負擔。但是我會說,我還有一點點能力回饋社會,少看一齣電影、少賣一對鞋子,甚至少乘一次的士,問題未必會因我們而解決,但至少,世界總會變得好一些。

「莫因善小而不為」,這幾年,我領悟了這句話。爸說過一個比喻,一個兩元硬幣,或者埋單找續時你根本懶得取回,但如果施捨給乞丐,也許就能在飢寒交迫之際讓他買個麵包續命。不諱言我在別人眼中是個吝嗇的人,但我從來也沒介意過,因為我清楚明白自己是個怎樣的人。

我這樣說,不為邀功炫耀,我只是想讓更多人知道,行善積德,每個人也可以做得到、做得更加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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