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8月20日星期一

這陣子在面書裡看到一張友人抱著嬰兒的相片,才驚覺,原來她已經結婚生子了。我們沒聯絡大概兩、三年吧,還記得有段時間她還在跟前度糾纏,我在電話裡安慰了她很久,因為性格、背景的問題,他必須離開她。當時她盡了力,要知道愛一個人,愛到甘願賠上自尊骨氣,已經是最後的底線了。我勸她,總有些人是天生的悲劇主義者,他要的不是一個救贖,而是一個願意跟他一起沉淪的人。

最後,她終於放棄了他。我說,妳會忘記他的,直到妳遇上下一個的時候。我言之鑿鑿的,為甚麼呢?因為,我們都不是勝任悲劇的主角人選。我總覺得,能一輩子牢牢記掛一個人,除了是命運使然,更多的,是基因裡需要存在自我折磨的本能。燈蛾撲火當然淒美,但凡人如你如我,怎有能耐自虐。

不久她便交了新男友,當我最後知道的消息,是他們有計劃結婚。後來我們失去聯絡,現在知道她有個幸福美滿的家庭,不禁回想當初。每個人都有他認為跨不過的瓶口,但世界還未到末日,天還沒塌下來,一切傷口創痛都總有癒合完好的一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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