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1日星期四

上個月換了手機,其實舊的那部也只是年頭才買的,但弟弟那部用了很多年的按鍵電話已經有點壞了,於是我把我的送給他。弟弟對手機沒甚麼要求,之前甚至只用來打出打入,後來接收我的智能電話,才用來上上網。

年頭的那部是三星 Galaxy Mini,才一千二百多元。後來到要換手機時,去店子看看,媽說,買部好些的吧。媽不懂甚麼是好或不好,只認為貴一些,就是好一些。她指著些五六千元的,我搖頭,太貴了,我捨不得。後來看到諾基亞的LUMIA 610,感覺還不錯吧,但店員說諾基亞是用window 制式的。正在我猶豫之際,她拿出另一部跟我說:「如果只是用來上上網、玩玩whatsapp,這部會比較好。四吋螢幕,只是二千多元。」我拈上手隨便打量一下,就付款了。後來回家才看到,是索尼的XPERIA neo L。

對於手提電話,我著實不太在意。一來我用東西很粗魯,時常摔壞電話,光是這個月我已經摔了兩次。二來,我一直覺得電話是消費品,六千多元買部手機,又不是鑲金的,不是虛榮是甚麼?

真的,我從來不需要靠這東西虛榮,身外物夠用就好。前陣子看到面書的一段留言,大意是:「朋友終於反思『買i phone 和幸福感』的關係。」我看到,笑了。不斷有人反問他是甚麼意思,但我明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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