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


今天媽告訴我,前幾天收到助養兒童的信,爸以為是宣傳單張,撕了。她看到才發現是週年簡報,把卡黏回去,拿給我看。我問還有之前的信呢?她說只保留了這兩年的,其他的搬家時弄失了。

那孩子,今年十四歲,她媽媽得了精神病,情況沒好轉。她喜歡唱歌,但唸書成績不太好,說怕辜負了我們的恩惠。這幾年我都有收到她寫的信,但看過就算,沒記在心上。然而原來她一直都記掛著,我除了資助她的學費,同時也幫輕了她一家人的生活擔子。

當初助養兒童,我並沒想到那麼長遠。那時加了工資,就純粹想把餘錢捐助出去,一個月才一百多塊,看齣電影吃個飯,就花掉了。倒不如資助個山區學童,能幫多久就多久,能幫多少就多少。

轉眼許多年了,記得去年尾收到通知,因為人民幣高企和通漲關係,資助額加廿元。我剛巧去了外地,所以沒把確認書填回去,一直不了了之。年初時爸收到來電,說沒收到回信,問是不是不繼續了。爸很緊張地著我了解清楚是甚麼的一回事,他怕萬一停止了捐款,那女孩上學就有困難。

我知道總有些人會懷疑,捐款到底有多少會去到受助人手上?我沒認真考慮過這問題,就像人們上高級餐廳吃飯,一碟糖醋排骨索價一百五十大元,我們都心知肚明那幾塊排骨成本可能只是二三十塊,但還是吃得開心痛快,因為最終我們吃到了美味可口的糖醋排骨。

於我,捐款同樣道理。我捐錢的目的只是想幫助貧苦大眾,看到小女孩的感謝信,我的目的不是達到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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